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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房屋新聞] 房東藉「房地合一2.0」調漲房租 內政部教戰房客權益維護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mahs    時間: 2021-4-13 12:04 AM     標題: [房屋新聞] 房東藉「房地合一2.0」調漲房租 內政部教戰房客權益維護

本帖最後由 212410 於 2021-4-15 11:03 PM 編輯

[房屋新聞][房東藉「房地合一2.0」調漲房租 內政部教戰房客權益維護][中廣][2021-03-24]

為打擊國內房市短期炒作,財政部推出「房地合一2.0」,希望加重課稅短期買賣。不過,近期卻傳出,有房東藉由「房地合一2.0」之名調漲房租。對此,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(24日)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,這明顯是房東藉口。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政則指出,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高租金,房客也可以訴諸消保會請求協助。

中央不推囤房稅,立委們不死心,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再邀請財政部長蘇建榮就「房地合一稅實施與是否推動囤房稅」進行專案報告。

由於有部分建商主張,「房地合一2.0」與「囤房稅」.將轉嫁至房價與房租,消費者最終還是冤大頭。

蘇建榮認為,過去「房地合一1.0」確實讓房價走跌,2.0修法也並非為了打房,而是避免投機買盤炒作助長房價。當市場買盤主要靠剛性與自住需求時,就可以讓房價維持穩定狀態,只要是自住用而非短期買賣者,就不會受房地合一稅影響。

對於有房東藉由「房地合一2.0」之名調漲房租,蘇建榮也表示,這都是藉口。蘇建榮說:『(原音)這是藉口,基本上房地合一稅,是針對短期炒作,如果持有或是出租,基本上房地合一稅,不會涉及那個部分,因為房地合一稅有交易才有課徵,這是房東的藉口。』

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政則指出,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高租金,房客也可以訴諸消保會請求協助。林家政說:『(原音)契約的應記載和不得記載的事項,規定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高租金,消費行為也可以請消保官處理,可以要求改進或是做罰鍰,這些主張都是無效的。』

至於投資房市和炒房界線如何定義?蘇建榮也認為,投資有可能短期或是長期,短期投資就是買賣在1至2年,這就是投機性投資。但是長期投資,可能持有幾十年,供子女或是家人使用,而這也是自住的需求,性質完全不一樣。新版「房地合一」,堵住了舊版的漏洞,把短期交易以及預售屋炒作房價,做更強有力的圍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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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觀點:
建商或房東藉「房地合一2.0」與「囤房稅」的理由,調漲房價與房租,內政部教戰房客權益維護。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高租金,房客也可以訴諸消保會請求協助。


作者: neal5205    時間: 2021-4-13 11:50 PM

真的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啊!
要漲房價真的是怎麼樣都可以當藉口耶......

作者: PJSSN    時間: 2021-4-14 09:48 PM

合約內不能漲價, 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? 還需要內政部來教??
但, 合約過後呢????
房東當然有權利漲價, 甚至收回不租都可以..
當然, 房客也有不租的權力.
內政部的教戰, 就是廢話兩個字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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